全国第一部省级古茶树保护条例发布
2017年8月3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暨古茶树保护工作座谈会在贵阳市花溪区久安乡古茶园召开。会上,全国首部省级层面关于古茶树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就《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作重要讲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远坤作书面讲话。出席会议的主要领导还有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叶韬,省林业厅厅长黎平,省农委常务副主任、省茶办常务副主任胡继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麻晓芳等,发布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立主持,来自各级人大、林业、农业、科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在讲话中强调,滥砍滥伐和不适当的保护使得我省的古茶树资源破坏严重,古茶树保护迫在眉睫。我们首先应当认真普查,给古茶树定位,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花点"真金白银"加大保护;再次是合理开发,普惠茶乡百姓;这其中更少不了宣传推广,提升古茶树在产业中的影响力。
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叶韬在会上对出台《条例》的背景及意义向到场的嘉宾及媒体进行了通报。他在通报中指出,这是全国在省级层面第一部关于古茶树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从法律上给予古茶树明确定义,填补古茶树保护基础工作空白,为加强古茶树保护、规范古茶树开发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条例》的出台,对加强古茶树保护,充分发挥其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品牌价值,推动我省茶产业在脱贫攻坚共享发展上取得新突破,促进全省茶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贵州省林业厅厅长黎平,省农委、省茶办常务副主任胡继承也分别就如何贯彻实施《条例》结合各自职责作了具体的部署。黔南州、普安县、花溪区人大负责人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据不完全统计,贵州省古茶树达120万株以上,其中相对集中连片(1000株以上)的古茶园达50处。古茶树不仅是茶树原产地、茶树驯化和规模化栽培发源地的“活化石”,也是未来茶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种质资源库,是独特珍贵的生物资源,蕴含着丰富的茶文化景观资源,具有重要的科研项目、生态、文化和产业提升价值。